04-01-2012 - 星期三,新生活报歪歪理财记事本专栏的第三十六篇文章《你适合有信用卡吗?》
你适合成为信用卡主人吗?
信用卡的发明是让有钱人出门消费,以信用卡替代现金付帐单, 可以免去需要带太多现金出门的困扰。
约10年前,手持白金信用人士,还是有钱人的象征。 然而在近几年,银行与商家为了提升营业额, 陆续合作把信用卡普遍化后,现在无论大致电器,小致手机, 甚至就连超级市场购物账单,只要以信用卡付账,都能做分期付款。
也因此,一些二十几岁的年轻人也能在持卡几年后, 轻易成为白金卡主人。只不过,这白金卡主人是因毫无节制的刷卡, 在A卡盖B卡,B卡盖C卡下,演变出来的白金卡主人。
信用卡是有钱人才适合使用的付款便利。而所谓的用钱人, 不一定是富豪,凡是能够刷多少,银行马上有现金还清帐单的人士, 都是适合使用信用卡的有钱人。
港剧有这么一句:出得黎行,预左要还。
信用卡持有人刷卡付账,也是一样必须刷多少, 就要预了还多少的现金,千万别欠下任何一分钱。
不管你是高薪,或是月入两千,
刚好够资格成为信用卡主人,只要是任何没有存钱习惯的人士, 都不适合拥有信用卡。
若是没有存钱习惯的人士在收到账单后, 银行户口没有足够的现金还清帐单, 后果就是必须面对利复利的厉害,分分钟搞到自己欠债累累, 甚至破产。
信用卡每月利率为1.5%,相等于一年18%
。也许,每一千令吉的RM15
利息看似很少钱,然而,通常刷卡而破产的人士, 往往都是看轻这区区RM15
而开始的。
当中原因,主要是持卡人以信用卡预用未来钱, 签了一千又一千令吉的帐单,再选择一卡盖一卡暂时解决眼前问题。 最后,就是导致自己连最低限额也没能力给足。
当连最低限额也给不足时,卡主会被银行征收罚款,甚至连每封RM 50追债律师信,同样算在持卡人的帐单上。
持卡人一旦发现自己过度消费而刷爆卡,
如果你是一个刷卡后,每月只还最低限额,
若要解决卡债,就要马上停止一边每月还最低限额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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